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科技处关于申报2014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1-14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2014 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简称基金项目)申请工作已经开始, 根据国家 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简称《通告》)要求、 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简称《指南》)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简称《条例》) ,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14年基金申请相关事项及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 申请人务必认真阅读《条例》、《指南》、相关类型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按撰写提纲要求撰写申请书。 尤其要认真逐字阅读和理解自己所申报科学部、科学处各学科指南的具体要求和内容、申请须知、申请注意事项等。
    2. 各申请者必须使用2014年新版申请书。(2014115从国家基金委网站http://www.nsfc.gov.cn 进入ISIS信息系统下载的申请书即为新版本,若电脑中有以前老版本申请书,应先删去老版本再下载新版),并按填报说明和撰写提纲要求认真填写(撰写提纲不能删除,基金委将作为形式审查条件之一要求),不是2014年版本的申请书系统不予接收。
    3. 面上项目、地区基金二类项目离线填报,其他所有各类型项目在线填报。
    4.2013 年已获得资助的限项范围内的各类型项目(包括一年期面上项目和一年期地区基金项目)申请人,2014年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同类项目。
    5. 2012 年和2013连续两年 申请面上项目未获得资助(包括初审不予受理的项目)的,2014年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
    6. 依托单位应对本单位在站博士后人员的项目申请分别提供书面承诺函,并按博士后实际在站时间提供承诺,申请资助时间可按实际在站工作整年时间填报申请。
    7. 申请书提交时间按排
    1)各单位收集预评审时间
    2014 219—21 ,各单位做好本单位申请书的收集、形审、预评审工作。各单位不仅应组织专家(评审费用由科技处支付)对本单位所有申请书填报内容的科学性和真实性进行预评审,同时应对申请人和主要参与人的资格、职称、学历等自然情况进行核实、确认。
    2)提交科技处时间
    2 24 ,由科研秘书统一将本单位纸质申请书(各项一份)和本单位申请项目清单纸质和电子版(申请项目清单格式将发到科研秘书信箱)交到科技处。
      3)校内同行专家评审时间
    31 前, 学校理(工)科学术委员会及相关专家将对所提交的每份申请书进行预评审; 预评之后由科研秘书将申请书返回申请者根据专家修改建议进行认真修改完善。
    4)申请人正式提交申请时间:
    由于基金委信息系统检索功能310关闭,请各单位务必于378将申请书电子版、纸质申请书(含预评审时有专家修改意见的申请书原稿)和形式审查明细表,由科研秘书统一交到科技处,科技处不接受个人提交。
    5)人事处、科技处审核及向基金委正式提交时间:
    2014 31315 ,人事处、科技处对申请书进行总审核,处理相关后续问题,办理学校盖章等有关手续,全校申请项目汇总打包等,纸质申请书上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8. 提交申请书要求
    1)申请者本人将修改完善后,电子和纸质版本号完全一致的申请书(含预评审时有专家修改意见的申请书)交到本单位科研秘书处,由学院审查后统一交科技处224办公室。
    2)申请项目负责人和所有项目组主要成员必须亲自签字凡代签引起的学术纠分或签名与打印不一致等,由项目申请人负责。
    3)项目组成员中有外单位参与的,均视为有合作单位,必须加盖合作单位法人公章,合作单位最多两个
    4)纸质申请书要求提交原件一式二份,采用A4纸打印或复印,封面和封底、签字页单面,其它页双面印制,二颗订书针左侧装订;附件材料电子化后直接从网上提交,不要附在纸质申请书后面,照片等尽量转化成JPG格式以减少存贮空间。
    5)在线填写的项目类型纸质申请书打印:当填写完生成PDF格式后即可打印草稿用于审改,正式提交后方可打印正式的纸质申请书。
    9. 在填写申请书时应实事求是、科学严谨,申请书中所填内容杜绝弄虚作假, 申请内容没有学术纠纷,申请人应确保本人及主要参与者身份、学历和职称等与学校人事档案一致,学校人事处将对所有申请人自然条件进行审核,各单位应把好第一道形式审查关。
    10. 凡是在职博士申请,不论职称高低,均需按要求附导师推荐信,并说明申请项目与博士论文的关系,以及是否有足够的时间完成项目研究任务。
    11. 各位申请人在填写申请之前做好限项检查,对自己和参与人员中副高及以上人员,根据限项规定分别做好限项检查,在确保申请人和参与人员不超项方可申请。“申请须知及限项规定”参见《指南》。
    12. 请各单位和各位申请者务必严格按照本通知的各项要求及时间安排进行,按时提交电子和纸质申请书,不按时提交申请给个人造成的损失由个人承担。未经院、校两级审查的申请书不予上报,基金委不予授理。
    13. 为了掌握我校人员参与外单位申请基金项目情况(以备参与外单位超项检查用),凡作为主要参与者(副高及以上有签名的人员)参与外单位申请的,盖学校公章时须向科技处提交一份申请书(至少应包含封面页、基本情况页、主要成员页和盖章页)备案。
    14. 我校与外单位合作申请需办理盖学校公章的,为不影响我校申请主体工作安排,请于31前办理盖章手续,并按校办要求先填写“校章使用申请表”,经所在单位领导签字后再到科技处办理;
    15. 我校主持申请的项目中有外单位人员参与的,应在38前办理完外单位人员签字和加盖参与单位法人公章事宜。
    备注:1.科技处收到2014年申请指南后及时通知各单位科研秘书领取。
    2. 以下材料和表格稍后发到各单位分管领导及科研秘书校园网办公信箱,请及时查收并转发给相关老师。
    1)kok在线登录2014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注意事项
    22014年kok在线登录-各单位-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统计表
    3)“在读博士研究生导师推荐信”和“副高以下人员申请同行专家推荐信”表格
    附件: 国家基金委“关于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
    联 系 人:邓红英  孙正宝
    联系电话:65033825
      址:映秋院224办公室  
    二0一四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