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响应国家科技创新政策,鼓励广大师生申请专利,经科技处领导批准,在知识产权扶持经费中拨出专项经费作为奖励发放给2012年获授权专利(包括发明和实用新型,以将证书交到科技处的专利为准)。
具体发放名单和数额见下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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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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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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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授权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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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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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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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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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家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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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新型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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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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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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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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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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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新型3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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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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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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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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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晓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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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6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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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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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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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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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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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2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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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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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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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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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亚
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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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2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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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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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联系人:李亮
地址:映秋院224
办公电话:65033769
QQ:345598226
科技处
2013
年1
月16
日
附件:
学校对知识产权的资助和奖励政策
1、 专利申请获得受理通知书后,持受理通知书复印件和发票(发明1500元以下,实用新型800元以下,外观设计500元以下)到科技处登记并报销相对应的发票;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后,持登记证书复印件和发票(500元以下)到科技处登记并报销。
2、 专利获授权后,将证书交到科技处进行科研绩效登记,登记后将统计到年底科研绩效里发放;
3、 此次为另行发放的奖励,从kok在线登录知识产权扶持经费里(从省或市财政支出的专项经费)支出,目的是鼓励学校专利和软件著作权的申请、登记,2013年及以后的奖励发放依当年省(市)相关部门的具体政策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