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科技处关于2011年理(工)类科技成果登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9-15 浏览次数: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1理(工)类科技成果登记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成果登记工作起始和截止时间:

    个人在学院(单位)登记时间:2010 9 月15 ---- 10 月15

    学院(单位)上报科技处时间: 20101018---- 10 月25

    2、成果登记范围:

    1)以kok在线登录为第一作者单位,发表(出版)时间在 2010101 2011930期间,并且2010年未登记过的论文、论著;  

    22010年底至2011年已获授权的未登记过的各类专利;

    3)国家级、省部级科技奖项;

    4)在科技处正式立项的科研项目。

    不在登记时间范围内的成果不予以登记。

    为保证成果登记质量,避免重复登记,科技处仅对各学院、单位科研秘书开展工作。各成果登记者到所属学院、单位科研秘书处进行登记(中外文分开登记),然后由各学院、单位统一上报科技处。

    3、成果登记方法:

    1普通论文、论著及三大检索(SCIEIISTP)源刊论文登记方法:

    成果登记者持论文(中外文分开)、论著原件和复印件(论文原件核对后归还、复印件存留,论著原件存留),以及登记表(电子表、纸质表)交到各学院(单位)科研秘书处登记。

    各学院(单位)科研秘书将个人登记表汇总后,于 2011 1018 ---- 1025统一将普通论文、论著及三大检索(SCIEIISTP)源刊论文登记材料报送科技处成果与知识产权管理科(映秋院230228办公室)。

    2专利(软件著作权)登记方法:请专利发明人持专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只复印专利证书上盖有国家知识产权局印章的那一页)到科技处成果与知识产权管理科(映秋院228办公室)核实登记。

    3)国家级、省部级科技奖项,在科技处正式立项的科研项目由科技处统一登记,个人和单位不必登记(如有疑问可直接与科技处联系)。

    不能提供正式发表论文原件,而仅有用稿或刊用通知者不予登记。

    4、成果登记表下载:

    成果登记表从学校、科技处网站或学校办公自动化网站(Netcase)所发通知中下载。

    5、报送要求:

    1)论文复印件包括:发表论文所在期刊封面、所在目录页及全文;

    2)在受理登记时间内,请各学院(单位)统一报送论文复印件(中外文分开)、论著原件和加盖学院公章并按个人排序的本院本单位成果汇总电子登记表和纸质表各一式一份。

    6、填写成果登记表注意事项:

    1各成果登记者严格按本通知所附Excel表格(下载)填写,登记表中单元格格式已定义为自动换行,请勿使用合并单元格格式;

    2)为避免一人多单位登记的现象,成果登记时,请各位老师和科研秘书注意确定和审核一人使用一个单位(如有合作申报项目或合作完成成果的老师请选用工资关系所在单位进行登记);

    3)如第一作者是研究生,请注明导师姓名并确定奖金领取负责人;

    4)“所属单位”的填写:为方便汇总,请各位老师统一使用下列单位简称:

    数统学院、物理学院、化工学院、生命学院(含重点实验室、微生物所)、资环学院、信息学院、软件学院、城建学院、自然科学院、工程研究院、古生物室(指云南省古生物研究重点实验室)、电子计算中心、成教院、发展院、商旅学院等。

    为保证学校2011年科技统计及科技成果奖励的审核、汇总和兑现工作顺利进行,保障广大教师科研人员的利益,请各学院、各单位务必于成果登记截止时间( 20111025)前报送所有成果材料,逾期将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联 系 人: 老师(电话:5033827、邮件:wqwu@yun.edu.cn;

    老师(电话:5031411、邮件:qstao@yun.edu.cn

    联系地址:映秋院230228办公室

                                              科学技术处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三日